| 修订后的GB13955-2005《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的安装和运行》,已由国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发布。作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进行宣传、贯彻执行。
国家标准GB13955经过10年的具体实施,而且又经过城网和农网两网改造,为修订后的国家标准强制执行提供了有利条件。与GB13955-1992《漏电保护器安装和运行》相比,主要变化为:
1. 将标准的名称修订为《剩余电流保护装置安装和运行》,使本标准与国际同类标准名称一致,且与相关的国家如GB6829《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一般要求》、GB16916《家用和类似用途的不带过电流保护的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GB16917《家用和类似用途的带过电流保护的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相统一。
将标准中的“保护器”改为“装置”,“装置”的范围是指具有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功能的系列设备,以使本标准名称更为确切,符合标准化要求。
2. 修订了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的适用范围,强调保护装置不仅适用于“在电路中带电导体对地故障所产生的剩余电流超过规定值时”起保护作用,而对相间短路和相线与中性(N)线短路发生的电击和电气火灾事故不起保护作用。
3. 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与术语和定义的相关内容。
4. 强调在不同的系统接地型式中,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的正确接线方式及应注意的问题,强调TN-C系统只有经过改造为TN-C-S或TN-S系统,才能正确安装使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
5. 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的应用方面,为防止电气火灾,对分级保护方式作了明确的规定:
1) 企事业单位和住宅建筑及低压配电线路,均采用分级保护;
2) 强调采用分级保护方式对电击事故的防护,应以末端保护为主;
3) 必须安装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的场所增加了生产用电设备和安装在户外的电气装置;
4) 规定了低压配电线路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应根据具体情况,采用二级保护或三级保护装置;
6. 强调了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在防止因接地故障而引起的电气火灾的防护作用及在建筑物内安装剩余电流动作火灾监控装置,规定了其动作参数的规定方法。
7. 为便于理解分级保护方式和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安装,本标准附录C做出了分级保护方式参考模式图。
8. 标准中对电气设备独立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的允许值做了修改,规定应以可能产生的危险电压为限。
9. 增加了电子式剩余电流保护装置使用寿命的建议,一般工作年限为6年。
10. 强调安装剩余电流保护装置后,运行管理单位应配备专用的测试设备,定期做特性试验。
11. 强调了严禁用动物作试验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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